| 1 | 工會籌組輔導 | 申請說明 | | 收到登記申請後,約25個工作日核發工會登記證書 | 郵寄 |
| 2 | 勞工教育及育樂活動補助申請 | 申請說明 | | 21個工作日 | 郵寄 |
| 3 | 勞動基準法第45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備查 | 申請說明 | | 自勞動局收件、核對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查核工作場所安全性及每日工時,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5 至 7 個工作日 完成備查登記 | 郵寄 |
| 4 | 勞動基準法第45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許可 | 申請說明 | | 自勞動局收件、核對法定監護人同意書、實質審查工作時間與場所安全性,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7 至 14 個工作日 | 郵寄 |
| 5 |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變更-增(修)通訊地址 | 申請說明 | | 自勞動局勞動條件科收件、核對通訊地證明文件與公司印信,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5 至 7 個工作日完成核備 | 郵寄 |
| 6 |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變更-委員改選 | 申請說明 | | 自勞動局勞動條件科收件、實質審查全體改選委員名冊與會議紀錄用印,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5 至 7 個工作日完成核備 | 郵寄 |
| 7 |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變更-委(職)員變更 | 申請說明 | | 自勞動局勞動條件科收件、實質審查勞資代表產生資格及會議紀錄用印,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5 至 7 個工作日 完成核備 | 郵寄 |
| 8 |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變更-事業單位登記地址變更 | 申請說明 | | 自勞動局勞動條件科收件、勾稽核對新舊登記地址證明與公司印信,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5 至 7 個工作日 完成核備 | 郵寄 |
| 9 |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變更-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變更 | 申請說明 | | 自勞動局收件、後台查核歷次監委會改選紀錄、比對修訂條文之法規底線至發給正式核定函,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7 至 14 個工作日 | 郵寄 |
| 10 | 勞工退休準備金報備-勞工退休辦法變更 | 申請說明 | | 自勞動局收件、後台查核歷次監委會改選紀錄、比對修訂條文之法規底線至發給正式核定函,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7 至 14 個工作日 | 郵寄 |
| 11 |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暫停提撥及調整提撥率報備 | 申請說明 | | 自收件、後台核對印鑑、審查精算報告合理性至正式發給核准函,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7 至 14 個工作日 | 郵寄 |
| 12 | 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動支申請 | 申請說明 | | 自收件、後台查核勞工年資、投保明細、基數計算至核發同意動支公文,常態行政作業時程約 7 至 14 個工作日 | 郵寄 |
| 13 | 桃園市獎勵私立機構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 申請說明 | | 數個工作天 | 郵寄 |
| 14 | 勞動條件輔導申請 | 申請說明 | | 約數個工作日 | 郵寄 |
| 15 | 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事業單位歇業) | 申請說明 | | 行政作業時間約需 14 至 20 個工作日 | 郵寄 |
| 16 |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由主管機關開立) | 申請說明 | | 因涉及個案事實查勘、調閱資遣通報紀錄或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審查與查證作業約需 14 至 30 個工作日 | 郵寄 |
| 17 | 事業單位減班休息等措施通報 | 申請說明 | | 收件後立即受理並進行後續輔導追蹤 | 郵寄 |
| 18 | 缺工就業獎勵 | 申請說明 | | 約為 7 至 14 個工作日 | 郵寄 |
| 19 | 跨域就業津貼(搬遷補助金) | 申請說明 | | 無 | 臨櫃 |
| 20 | 跨域就業津貼(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 申請說明 | | 無 | 臨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