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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工退休制度說明及專戶註銷暨促進友善育兒職場法令說明會

報名日期:115-01-27~115-02-23


115年度

勞工退休制度說明及專戶註銷暨

促進友善育兒職場法令說明會

 

  1.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53條或第54條第1項第1款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雇主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2. 說明會辦於115年3月3日(星期二), 相關資訊如下(1事業單位僅可報名1場次) 
    1. 上午場(名額150人):08時30分至12時10分。 
    2. 下午場(名額150人):13時30分至17時10分 
    3. 地點:桃園市政府綜合會議廳2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2樓) 
    4.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3日17時止  
  3. 為響應環保,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杯,屆時座談會場不提供紙杯或瓶裝水,並請多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桃園火車站萬壽路出口之公車站備有「低底盤電動巴士L112」免費接駁服務,請參加人員踴躍搭乘。/001/Upload/60/relpic/10465/21807/b5345a32-e6ad-45ce-8f20-7dd3ee5270a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