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桃園市113年度優良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選拔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事務科
  • 聯絡人:許智惟
  • 聯絡人電話:03-3328233

  • 計畫宗旨及目的:在桃園市外國人已超過13萬人,人數為全國之冠,在桃園市轄內有近200多家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雇主與外國人,為提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服務品質,規劃辦理優良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選拔計畫,遴選出最能代表桃園地區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的模範代表。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以下稱本局)
  •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 辦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 辦理方式及內容:
  • 報名資格:經勞動部核准設立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機構登記地位於桃園市,且合法執業5年以上。
  • 評分指標說明:
  1. 活動參與及政令宣導:推薦、鼓勵外國人參與本市辦理之各項外國人活動,配合各項政令宣導。本項分數占比30分,報名者須提供活動參與、政令宣導推廣佐證資料(資料以112年度為主,本市辦理活動包括:才藝競賽、移工學苑、體育競賽、優良外國人,每項活動至多5分,以20分為上限,積極配合協助宣導政策,如:電動車宣導、長照喘息服務宣導、毒品防治宣導、性別平等宣導等,每項宣導最多給2分,以10分為上限。)
  2. 雇主與外國人服務:應該規定服務雇主及外國人,本項分數占比10分,報名者須提供至少1案服務紀錄,另主辦單位將以112年度申訴案件為參考,如有遇有申訴或緊急案件,有對外國人置之不理不處理、應出席而未出席協調會議之情形,依發生次數每次至少扣1分。
  3. 違法紀錄:本項占比20分,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移工動態查詢系統進行核對,以110年至112年違法紀錄計算,每1筆違法紀錄扣5分。
  4. 勞動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成績:本項占比20分,以勞動部最近3次評鑑成績計分,績優免評、A不扣分,每有一評鑑成績為B扣2分,每有一評鑑成績為C扣5分。
  5. 優良事蹟:報名者於各項服務過程中,有特殊貢獻、熱心貢獻服務、參與社會服務工作,或加入公會並參加工會舉辦之教育訓練達50%以上,及有參與或進行慈善事業協助外國人等事蹟,裨益外國人形象成績卓著者,本項占比20分,報名者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 選拔流程:
  1. 報名: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12日前,需報名者將填寫完成報名表、自評表及相關資料,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局進行報名(以郵戳為憑)。
  2. 資格審查:確認報名者之資格並製作資格審查表,逐項查核所附之相關資料是否齊全,資料不齊者通知於限期內完成補件,並依照各項資標進行初審。
  • 評選會議:
  1. 評選委員:由本局2名並邀請3名外國人業務學者專家、熟稔相關事務之團體代表等,共5名組成評選小組。
  2. 評選會議:由本局代表1名為召集人,集合評選委員召開會議,就各評分指標、報名者資料及本局查核資料,逐項討論評分。
  3. 評選結果:評選委員評定分數統計後,以平均分數最高者前5名為得獎者,如遇有超過5名得獎者時,依照依【活動參與及政令宣導】分數比較取前5名,如仍超過時,由評選委員討論採表決方式決定,結果經本局首長簽奉核定後公布於本局網站。
  • 表揚及獎勵方式:優選5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將於本局網站進行公告,並頒發獎座1座,併同本局113年外國人才藝競賽活動中公開頒獎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