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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112年度員工協助方案

  • 發布單位:人事室

1.服務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本市復興區公所(含所屬機關),以及復興區民代表會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察、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

2.桃園市政府112年度計畫結合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以「桃.共好、桃.友好、桃.安好」為策略目標,發展各項員工身心健康促進措施,以提升員工士氣 與服務效能,諮詢服務由本府人事處聘用輔導員專責處理,依規定保密,請同仁安心使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