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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就業

  • 發布單位:身障就業科

支持性就業
辦理目的
1. 為使身心障礙者透過支持性就業服務員的協助,如加強工作技能、強化面試技巧,順利進入職場;再藉由就業服務員進入職場輔導及依身心障礙者需求提供職務再設計等服務,使身心障礙者得穩定就業。
2.經由教育、醫療、社政等單位轉介至本局,提供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之特教班畢業生、病情穩定的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使其能順利就業。
服務對象1.15歲以上設籍或居住於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者。
2.居住外縣市身心障礙者欲透過本計畫服務,需透過本市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評估轉介。
服務項目1. 就業機會開發
2.發展職業重建計畫
3.擬訂案主就業服務計畫
4.案主/工作配對檢核
5.就業前工作能力訓練所需之工作流程分析、職務分析
6.就業前工作能力訓練
7.陪同面試與職場安置
8.強化穩定就業輔導
9.轉介與連結相關資源
10. 追蹤輔導
服務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美好社會福利基金會(電話:471-8695)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桃園市分事務所(電話:494-7341#202)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電話:328-1200#2488)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電話:369-8553#5110)
※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桃竹事務所(電話:331-6116)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電話:338-4889#5011)
※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電話:284-1734)
※社團法人桃園市智障者家長協會(電話:369-9135)
※社團法人桃園市肢體傷殘協進會(電話:334-8080)
※社團法人桃園市康復之友協會(電話:462-7920)
※社團法人桃園市自閉症協進會(電話:217-0919)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電話:332-2101#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