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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補助雇主提供職場性騷擾心理諮商費用申請表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聯絡人:曾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6804、6805

今(113)年3月8日起新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在規範雇主「因接獲申訴」或「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事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有了更明確具體規定,雇主除應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糾正不當行為、防免性騷擾事件再發生,還必須提供或轉介勞工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另外,依照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規定,僱用受僱者500人以上的雇主,因申訴人或被害人之請求,應提供至少2次心理諮商協助

 

為了協助雇主辦理職場性騷擾糾正及補救措施,本府辦理雇主提供職場性騷擾心理諮商費用補助,補助內容簡述如下:(申請補助應檢附資料及補助說明請詳參附件)

申請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

補助金額:本案補助雇主提供並已支付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人或被害人心理諮商服務之費用,單次至少需40分鐘以上始補助,每次補助上限新臺幣2,000元,每案最多補助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