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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服務-請問身障者報名駕訓班有無相關補助?如何申請?0908-20140725-00001

  • 發布單位:勞動局

請至市府勞動局網頁/業務資訊/身障就業服務/補助業務/汽車駕駛考照補助。依說明檢附資料並下載申請表,向勞動局提出申請。
參加汽車駕駛人員訓練機構之課程而考領汽車駕駛執照,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補助:
(一)設籍本市。
(二)年滿十八歲。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補助基準如下:
(一) 考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或普通駕駛執照,補助訓練學費二分之一(不含代辦費)。但最高不得逾新臺幣六千元。
(二) 原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並換領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者,補助訓練學費(不含代辦費)。但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前項各款補助,以一次為限。

申請人應自駕駛執照發照日期之翌日起十二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勞動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 駕駛執照影本。
(四) 學費收據正本。
(五) 領 據。
(六) 上課出缺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