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係屬私法上之契約,因當事人間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因此事業單位若基於企業經營之需要,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勞動契約中為服務年限或離職預告及違約賠償之約定者,尚無不可,惟約定事項仍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及民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