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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09年12月份定額進用資料統計通報

  • 發布單位:身障就業科
  • 聯絡人:吳宛育
  • 聯絡人電話:03-3333814

一、定額進用規定係政府為保障及促進身心障礙者之就業,以「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障法」第38條明文規定雇主必須僱用一定比率身心障礙者之規定。
依統計,109年12月義務機關(構)家數為1,817家,較108年同期1,807
家增加10家(+0.55%),超額進用機關(構)家數為1,016家,較108年同期
1,015家增加1家(+0.09%),足額進用機關(構)家數623家,較108年同
期607家增加16家(+2.63%)未足額進用機關(構)家數為178家,較108
年同期185家減少7家(-3.78%),109年12月義務機關(構)實際進用身心
障礙人數為8,849人,進用率(實際進用人數/法定應進用人數)144.4%,
較108年同期減少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