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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勞資調解 110年為勞工爭取和解金額逾1億5千萬元

  • 發布單位:勞資關係科


為協助勞工與事業單位釐清勞資爭議,保障勞工權益,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10年共受理2,891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申請調解總人數3,868人,已調解案件調解成功率達6成5以上,成功為2,101名勞工爭取和解金額超過1億5千元。分析勞資爭議調解案件類型又以工資爭議占最多,給付資遣費爭議次之。至於調解不成立後,勞資雙方亦可選擇合意仲裁,110年仲裁案件共計受理15件,類型以給付資遣費最多,其中有9件達成和解,和解比率高達六成。

另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份宣布三級警戒時,考量防疫規範、人數限制,調解會議原則暫停召開,但自110年7月份宣布實施微解封措施後,本局亦透過以分區實地視訊會議方式辦理調解會議,遵守防疫規定外,也與勞工權益保障取得平衡。此外,當勞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事項為職災補償賠償或積欠資遣費、退休金,且請求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一萬元,或恢復僱傭關係者,本局亦向勞動部申請經費,提供免費律師陪同調解服務,以協助勞工爭取權益。

在軟硬體設施方面,本府調解室原設置於本市勞工育樂中心,該空間較狹小,且缺乏無障礙設施,為解決此問題,本府107年起在桃園區民生路650號興建勞工教育大樓,並於110年11月啟用,大樓內設置5間調解室,除了解決無障礙設施問題,也更換全新設備。另為使勞工申請勞資爭議有更加便捷的管道,本局自109年起建置「桃園市勞資爭議調解服務網」,勞工可於該網站線上申辦勞資爭議調解,並查詢申辦案件進度,而為提供調解業務便利性,自110年11月更開放勞資爭議調解服務網線上撤案功能,配合友善、優質的調解環境,提升服務效率與品質。

勞動局提醒,勞工與雇主如發生欠發薪資、未給付資遣費等勞資爭議,勞工或雇主皆可於調解服務網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資雙方調解不成立後,也可以合意申請仲裁,經仲裁做成判斷後,與法院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勞資雙方調解不成立欲透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亦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本市勞工權益基金申請法律扶助。

為了協助勞工瞭解相關勞動權益及釐清勞動法令相關疑義,桃園市政府勞動局3樓於每週一、三及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止提供免費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透過律師對法令的解說,勞工可瞭解應有的權利及保障。另本府4樓設有勞工關懷中心,現場提供勞動法令諮詢及調解案件申請服務,歡迎有需求的民眾多加利用。

勞資爭議調解服務網https://tycgdllrla.tycg.gov.tw/apply0.aspx

勞資關係科 張哲航科長 03-3322101轉分機6802、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