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桃園市視障按摩據點補助計畫。公告事項:桃園市政府視障按摩小站設置情形如下:位置:桃園市政府1樓川堂,後棟電梯旁。面積:約23.92平方公尺。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30至下午5:30。場地使用費(含電費):每年收費新臺幣5,000元。相關甄選說明及書表請至本局入口網站(網址:https://lhrb.tycg.gov.tw)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桃園市視障按摩據點補助計畫。
公告事項:
桃園市政府視障按摩小站設置情形如下:
位置:桃園市政府1樓川堂,後棟電梯旁。
面積:約23.92平方公尺。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30至下午5:30。
場地使用費(含電費):每年收費新臺幣5,000元。
相關甄選說明及書表請至本局入口網站(網址:https://lhrb.tycg.gov.tw)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