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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勤企業工會會員「就6月26日臨時會員大會流會爭議」記者會訴求,勞動局回應如下:

  • 發布單位:勞資關係科
  •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董純惠科長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 分機 6802、6803

長榮航勤企業工會會員「就6月26日臨時會員大會流會爭議」記者會訴求,勞動局回應如下:

  長榮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下稱長勤工會)會員依據工會法第23條規定於113年6月18日連署請求工會召開臨時會員大會,長勤工會也依工會法第25條規定,於會員請求之日起10日內在6月26日下午1點30分於蘆竹老人文康中心召開臨時會員大會,雖與連署會員建議時間地點不同(會員請求開會時間為113年7月3日至113年7月4日間,地點於機捷山鼻站鄰近空地),惟仍在符合法令規定期限內召開,然因未與會員協商並回應訴求,造成臨時會員大會流會情形,本局深感遺憾,為促進雙方進行溝通,在本局建議下改開談話會,另有關記者會訴求本府指定臨時會員大會召集人乙節,因臨時會員大會工會業已依法召集,尚無有本府指定召集人之程序。

   本局多次要求工會與會員召開協商會議凝聚共識,以利召開會員大會,惟未獲工會回應確切時間,致招會員不滿,會員大會作為工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未能成會將影響工會運作,本局呼籲長勤工會應重視會員的聲音,以保障會員的權益和工會的正常運作,工會也應持續與基層會員協商,確認下次會員大會的時間、地點、議題和進行方式,本局也要求工會提出提高會員出席率具體措施。

    此外,本局考量長勤工會會員人數逾600人且多為機場輪班作業,出席實體集會方式召開大會實屬不易,將向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請示現行可行配套措施或朝修訂現行法令(更改會議形式),協助工會運作符合法令規定,維護工會會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