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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注意!職場性騷擾心理諮商費用有補助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聯絡人:曾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6804、6805

今(113)年3月8日起新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在規範雇主「因接獲申訴」或「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事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有了更明確具體規定,雇主除應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糾正不當行為、防免性騷擾事件再發生,還必須提供或轉介勞工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另外,依照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規定,僱用受僱者500人以上的雇主,因申訴人或被害人之請求,應提供至少2次心理諮商協助

為了協助雇主辦理職場性騷擾防治及糾正補救措施,落實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動局辦理雇主提供職場性騷擾心理諮商費用補助開始,由雇主提供並協助遇職場性騷擾的被害人向合法心理諮商服務機構及合格專業的心理師尋求諮商,每次諮商時間達40分鐘以上,單次可補助新臺幣2,000元,最多補助4次。合法心理諮商服務機構及合格專業的心理師,可逕至「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 (https://pse.is/5mw4w9)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官網」(首頁/資源地圖)查詢相關資訊。本市轄內雇主只需要備齊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向勞動局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3-3322101轉6804、6805。

勞動局提醒,凡雇主接獲職場性騷擾申訴應依法通報(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https://shwn.mol.gov.tw/personal/login),並對性騷擾事件進行事實調查,且必須確實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將處理結果通知地方主管機關。面對職場性騷擾申訴,不論有無性騷擾事實,雇主應立即介入調查、處理,以維護性別平權的友善職場環境。

 

 

新聞聯絡人:廖翊安科長、曾奕雯科員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科聯絡電話:03-3322101轉6804、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