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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工作可兼顧,就業沒煩惱!「桃園市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畫」就業獎勵3萬元

  • 發布單位:認定給付課

為協助設籍桃園市且年滿30歲因家庭照顧致退離職場的民眾順利重返就業市場,透過就業獎勵津貼,鼓勵民眾重返職場並協助其穩定就業,使其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建構桃園友善家庭之就業環境,桃園市政府推出「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畫」,期待能增進本市整體勞動力參與,同時亦有助於紓緩產業缺工問題。

桃園市「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畫」,適用對象為設籍桃園市,年滿30歲且因 撫育未滿12歲之子女、照顧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親屬或照顧65歲本人或配偶之父母而待業中的民眾,符合資格者於辦理期間向本市就業服務臺、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及填寫本方案參與意願書,經推介合適職缺協助就業,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90日領就業獎勵1萬5,000元,滿180日再領就業獎勵1萬5,000元,合計可領3萬元,歡迎重返職場之待業民眾參加。

欲參與本計畫之民眾可向本市就業服務據點提出申請(本市就業服務據點資訊:https://oes.tycg.gov.tw/News.aspx?n=8478&sms=12506)。更多資訊歡迎洽詢桃園就業中心(電話:03-3333005)、中壢就業中心(電話:03-4681106)或就業職訓服務處(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網站查詢及下載使用(https://oes.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