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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告112年度「桃園市青年暨特定對象技術士證獎勵方案」。受理期間自112年3月17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發布單位:
職訓推動課
發布日期:
112-03-17
截止日期:
112-12-15
提供單位:
就業職訓服務處
詳細內容:
一、旨揭方案自即日起生效。受理期間自112年3月17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當年度預算用罄時,停止受理申請。
二、請符合旨揭方案之青年、中高齡者或重返職場者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申請。
二、請符合旨揭方案之青年、中高齡者或重返職場者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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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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