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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澄清補助工會勞教課程費用 並未限制勞工參與課程場次及次數

  • 發布單位:勞資關係科
  • 聯絡人: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張哲航科長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802、6803

報載有工會幹部於工會與市長參選人座談場合,指出本府補助工會辦理的勞教活動,只有前三場次是免費,第4次開始就要勞工自掏腰包,勞動局澄清說明如下:
一、本府為加強工會勞工權益法令知能,增進勞工專業技能及促進身心健康,本府針對本市立案之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即有編列經費補助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及育樂活動,惟工會實支費用若超過本府核予補助之金額,超出部份始由工會自行負擔,並非報載所述只有前三次是免費參加,需於澄清說明,避免各工會誤解。

二、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及育樂活動實施要點」第5點第2項之規定,本府依各工會之會員人數,規範各工會辦理勞工教育之場次,最高可辦理4場次;惟市級總工會每年補助場次是為不受限制的。針對(今)111年每位勞工勞工教育及勞工育樂活動申請期限可至111年10月31日止,本市工會均可洽本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03-3322101#6802、6803)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