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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廢止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理「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資格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事務科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15日衛授疾字第1100005911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 依上開函文,因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業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評鑑為「終止處置」,致未能符合「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自110年6月1日起廢止該院之指定醫院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