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勞動基準法第83條規定,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 (二)勞資會議提供勞資雙方對話平台,更是促進勞資和諧之重要橋樑,進而保障勞工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有效穩定勞資關係,同時亦是重要之勞工參與制度,勞工可於勞資會議中對事業單位之政策、計畫、方針及目標等提出意見,從中激發勞工對事業單位之向心力與參與感,以達勞雇同心,共創雙贏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