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更正項目如下:一、原公告第三點,末段新增申請文件應備齊 1 式 12 份,依序裝訂,並以光碟交付或電子郵件傳送等方式提出服務計畫書電子檔。二、第六點評選結果公布,原預定於113年12月20日前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站公布評選結果,更正至114年2月底前公告。
本次更正項目如下:
一、原公告第三點,末段新增申請文件應備齊 1 式 12 份,依序裝訂,並以光碟交付或電子郵件傳送等方式提出服務計畫書電子檔。
二、第六點評選結果公布,原預定於113年12月20日前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站公布評選結果,更正至114年2月底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