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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於103年6月5日修正發布施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二十二條附表五規定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事務科

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5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03181375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22條附表5(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