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辦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違反就業服務法停業及廢止案件裁量基準」,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以勞動發法字第1031812604號令修正發布。二、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改制為「勞動部」,勞動部爰修正旨揭行政規則,以符現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