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立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於106年3月23日公告將棉紡廠停止生產,原廠房將改建為物流中心涉大量解僱勞工,勞動局於3月27日接獲訊息後立即於3月29日派員前往查訪。勞動局亦已於4月7日邀請立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相關勞工代表至本局討論案內相關協處情事,並積極協調及安排調解會於4月13日召開勞資調解會。倘4月13日調解不成立,勞動局將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召集勞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進行協商。
勞動局表示該公司未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規定,於發生大量解僱勞工情形之日起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勞動局將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7條之規定處罰10萬至50萬之罰鍰,並限期公告揭示。
勞動局表示,針對資遣員工將由中壢就業中心進場宣導就業資源(含失業給付等)說明會,並依勞工技能及就業意願提供就業諮詢及媒合服務,若屬特定對象(例如:中高齡、身心障礙者、獨力負擔家計者等),另提供各項促進就業津貼獎勵措施供運用,以協助失業勞工早日重返職場。對於有意願提升工作技能之勞工,積極推介參與失業者職業訓練,並於訓練期間協助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又該公司所聘僱之外籍勞工目前仍居住於公司宿舍,暫無安置需求,後續將協助轉換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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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關係科 馮飛燿科長、陳定楷代理股長 03-3322101分機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