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勞動部修正「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事務科

「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第2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03181191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