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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以勞動條2字第104013071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