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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事務科

因應組織改造,職業訓練局改制為「勞動力發展署」,配合修正「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之機關名稱,並自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