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廠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辦理。
公告事項:
一、止揭場地及使用面積等相關資訊:位於楊梅區金龍里金龍二路1-1號(埔新公園旁),使用面積約34.29坪。
二、徵選說明:
(一)徵選資格:財團(社團)法人或合法登記之事業單位。
(二)徵選文件投遞期限:於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8日(星期四)17時止。
(三)徵選應附文件:
1、法人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事業單位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2、申請經營管理庇護工場營運計劃書。
3、檢附以上資料1式6份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身障就業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四)資格審查方式:採書面方式辦理。
(五)審查會議:資格審查通過,由機關函文通知資格合格單位參加審查會,評比1家優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