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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威颱風逼近,勞動局籲雇主落實通勤安全與勞工權益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 聯絡人:曾科員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804、6805

依據中央氣象署及最新氣象資料顯示,颱風巴威持續朝臺灣方向前進,預估可能帶來強風豪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醒,天然災害期間,如因業務需要安排勞工出勤,雇主除應審慎評估工作安全外,亦應重視勞工上下班通勤安全,並提供必要之協助措施。

勞動局表示,依目前氣象預報,巴威颱風路徑及影響範圍仍有變動可能,請民眾持續留意中央氣象署最新發布之颱風動態及地方政府停班停課資訊。如後續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得基於安全考量選擇不出勤;如事業單位因營運需要確有出勤必要,應事前與勞工妥為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以兼顧營運需求與勞工權益。

勞動局指出,雇主應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妥善辦理。天然災害期間,如雇主要求勞工出勤,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或其他必要協助;若勞工因原有通勤方式受阻,為維護安全改搭計程車等交通工具,其增加之必要費用,亦應由雇主負擔,以降低通勤風險並避免通勤職業災害。

勞動局呼籲,天然災害期間應以勞工人身安全為首要考量,勞雇雙方宜預先建立共識,共同降低勞資爭議。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30/lpsimplelist)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條件科 羅浩芸科長、曾奕雯科員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04、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