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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召開「抗議桃園市政府入廠調查結果偏頗」記者會,勞動局回應說明

  • 發布單位:勞資關係科
  • 聯絡人: 張哲航科長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 分機 6802、6803

有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召開「抗議桃園市政府入廠調查結果偏頗」記者會,勞動局回應說明如下:
一、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雙方於4月9日第2次調解會議中,同意4月16日下午由調解委員前往公司訪查,以了解本次勞資爭議外站津貼成本結構事項。工會經協議指派李瀅及林昱嘉2位長榮空服員陪同,本局亦應調解委員的請求另指派2位會計師陪同前往,協助調解委員釐清財務方面資料。
二、勞資雙方4月17日第3次調解會議中,調解委員會主席已說明4月16日下午訪視結果,並據此提出調解方案,故調解委員及雙方於調解當日均已知悉訪視結果;另會計師及調解委員係於第3次調解會議後提供文字報告內容,既然該次調解會議經調解不成立,也無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16條第2項召開第4次調解會議之必要,爰本局將該次調解紀錄及訪視報告依規定函送雙方。
三、本次訪視係就外站津貼項目檢視,因其他航空公司以實際飛行時間計算,故僅單純將長榮空服員外站津貼成本以實際飛時換算,並未將公司提供津貼或福利列入比較,也未比較其他航空公司的薪資待遇,換算出日支費每小時為4.35美元,仍較同業為低,並無「長榮航空日支費沒有比華航少」的結論,第3次調解會議中調解委員會主席並據此提出長榮公司應該提高外站津貼的調解方案,惟工會並不同意列入會議紀錄中。
四、勞動局再次強調,本次訪視僅係針對外站津貼成本檢視,並未對長榮空服員薪資結構逐一檢視,因各航空公司薪資結構與計算方式均有不同,受限訪視的時間,且訪視報告僅係依據長榮航空所提供之成本資料予以初步檢視,不應作為比較不同航空公司間的薪資及待遇等條件之用,也期盼雙方不要對訪視報告過度解讀。
五、勞動局呼籲長榮勞資雙方仍應持續理性溝通重回談判桌,尋求解決方案,並期盼長榮資方能釋出善意,提出可行性方案與工會協商,達成勞資雙贏的局面。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張哲航科長0932517437
連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 6802、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