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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函送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公司第3次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紀錄,及所附入廠訪查報告,勞動局說明

  • 發布單位:勞資關係科
  • 聯絡人: 張哲航科長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802

有關函送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公司第3次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紀錄,及所附入廠訪查報告,勞動局說明如下:

一、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雙方於4月9日第2次調解會議中,同意4月16日下午由調解委員前往公司訪查,以了解本次勞資爭議外站津貼成本結構事項。工會經協議指派2位長榮空服員陪同,本局亦應調解委員的請求另指派2位會計師陪同前往,協助調解委員釐清財務方面資料。

二、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調解委員為調查之必要,得經主管機關同意,進入相關事業單位訪查。」,本次訪查經雙方同意辦理且希望能進一步釐清勞資雙方爭議內容,以便在調解時能更聚焦討論以達成共識;雙方如對訪視內容有不同意見,亦宜在調解會議上充分說明及釐清。實無必要於事後就該訪視報告內容過度解讀。

三、勞動局表示,本次訪視僅係針對外站津貼成本檢視,並未對長榮空服員薪資結構逐一檢視,因各航空公司薪資結構與計算方式均有不同,受限訪視的時間,且訪視報告僅係依據長榮航空所提供之成本資料予以初步檢視,不應作為比較不同航空公司間的薪資及待遇等條件之用。訪視報告原僅作為勞資雙方在調解會議上討論擬定調解方案之用,既然該次調解會議經調解不成立,爰本局將該次調解紀錄及訪視報告依規定函送雙方。

四、勞動局呼籲長榮勞資雙方仍應持續理性溝通重回談判桌,尋求解決方案,並期盼長榮資方能釋出善意,提出可行性方案與工會協商,達成勞資雙贏的局面。

新聞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張哲航科長
連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 6802、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