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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來襲如風雨阻礙交通勞工可免出勤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桃園市政府已於今(7/10)日上午宣布,下午4時起停止上班上課,今日已到班之勞工,下午4時過後停班時段,可立即下班回家,若應雇主要求並經勞工同意繼續工作者,雇主除工資照給外,體恤勞工辛勞,宜加給工資;而尚未到班之勞工(如上班時間為下午2時者),雖未達停班的時間,但若考量颱風來襲,風雨可能增強,顧及勞工上班途中安全,勞工仍可不出勤。另若為夜間工作之勞工,如遇明日全天停班停課之情形亦同,不可勉強勞工出勤,萬一發生危險,雇主必須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勞工是否出勤,應以「安全」為重要考量,請關注氣象及停班訊息,以為因應。
勞動局呼籲雇主於考量勞工安全,勞工因颱風來襲致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科
科長張珮玲、科員陳宣信03-3322101轉6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