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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記者會,勞動局呼籲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妥處勞資爭議,穩定勞資關係

  • 發布單位:勞資關係科
  • 聯絡人:馮飛燿科長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802

勞動局表示,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以下簡稱華航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因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航公司)之懲處,於107年1月25日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動局已於1月26日函請華航公司選定調解委員,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定,勞資爭議在調解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華航公司已涉違反上開規定,勞動局將依法函請華航公司陳述意見,並呼籲華航公司不得於爭議期間懲處,如有違反將依法開罰。

勞動局表示,華航公司企業工會於1月9日因年終獎金之事由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已迅速協調及安排華航公司於1月31日召開調解會議,華航公司企業工會主張,華航公司應將2017年營業利益的百分之二十做為年終獎金發放之金額,惟經調解雙方歧見過大無法達成共識,調解不成立。勞動局重申保障勞工權益之立場,也認為事業單位應考量勞工的辛勞付出,合理分配盈餘予勞工,並秉持誠實信用原則就協議事項明確討論及履行團體協約承諾。

勞動局站在維護勞工權益及促進勞資和諧立場,呼籲勞資雙方宜理性溝通,並請資方主動與勞方持續對話,以提升勞動條件、穩定勞動關係。勞動局仍將積極協助雙方達成共識,弭平爭議。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關係科 馮飛燿科長03-3322101分機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