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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及雇主或外國人申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之應備文件,由勞動部自網路查知者得予免附該應備文件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事務科
  • 聯絡人:李家璐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