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勞動部113年1月3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 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29 條、第36條及第13條附表一、第22條附表二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事務科
  • 聯絡人:李家璐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