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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資遣時,有未休的特休可以工資給與之方式給付嗎?

  • 發布單位:勞動局

一、可以。依勞基法第38條規定,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二、另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