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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服務-身障人士參加國考補習班是否有補助(0903-20120726-00002)

  • 發布單位:勞動局

請至市府勞動局網頁/業務資訊/身障就業服務/補助業務/公務人員考試補習。依說明檢附資料並下載申請表,向本府勞動局提出申請。
補助基準如下:
(一)第一階段: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二)第二階段: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者,再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前項補助,以補助一次為限。
申請期限及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應於參加補習課程或購買函授教材後十二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勞動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3、學費發票或收據正本(含購買明細)。
4、切結書。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申請人經考試錄取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者應於十二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勞動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書。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