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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中小企業實施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及新購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修正發布

  • 發布單位:就業安全科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中小企業實施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及新購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業經勞委會於中華民國102年2月8日以勞安2字第1020145197號令修正發布。

二、有關旨揭補助之申請事宜,請洽勞委會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聯絡人:林慶峰先生或邱孟珊小姐,電話:03-5836885轉113或131)辦理。

三、有關本要點之電子檔,請至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網站(https://www.cla.gov.tw/;勞委會網站-業務主題-勞工安全衛生處-最新消息)下載。